白鹿金旗在尘土里缓缓前行,像是一抹流动的金子,映在割韩奴的眼里,就像是一个缓缓前行的美梦。
那美梦不仅代表了南朝长公主。
长公主自然是个年轻美丽的女人,单凭这一点足以被金人定义为昂贵的战利品,可她远不止如此。
她可以不那么年轻美丽,她可以不是女人,她甚至可以不是人。
那旗帜下可以只是一尊塑像,甚至连塑像都没有,只有那一面旗。
她就像那面旗,她就是那面旗。在金人的心中,她的价值已经不能用世间任何财宝来衡量。
她不是财宝,她是金人的国运。
战胜她,大金的疆土边缘就再也没有强大的王朝,强大的敌人。
大金的国运就可以延绵百年,直至下一个对手崛起。
只要想到这里,任何一个年轻的宗室心脏都会剧烈跳动起来。
割韩奴也是如此,他穿着他崭新的铠甲——他的年纪比完颜宗弼还要略小几岁,在他可以上战场时,大金已经摧枯拉朽,在与大辽的战争中占据了主动优势。因此他弓马娴熟,却并没有经历过几次真正严苛而血腥的战争。
他就是这样满怀信心,用轻盈而迅捷的马蹄冲进了战场的。
这个战场并不宽阔,如果是千年后的人打开地图,找到“宁武县”,也就是千年前的“宁化军”这个行政区域,所有人都会发现这里被群山包围,实在不适合一位年轻的统帅在这里展开战斗。
但割韩奴没想这些。
当然曲端想到了。
曲端这人平生最大的爱好就是杀敌和争功,现在这两者在割韩奴身上合二为一了。
太爽了。
曲端军的动向立刻引起了一系列的连锁反应。
岳飞策马出城时,立刻眯起了眼睛。
满地都是丢掉的辎重,死去的金军和宋军交叠,满地都是火,满地都是血。
太阳快要升到日中,群山的影子都撤走,就留下这黑漆漆红彤彤的大地,狰狞向天。
可这还远称不上酷烈,作为和金人厮杀大小数十仗的岳飞很清楚女真人的坚忍,他立刻判断出这一仗是没打完的。
他问:“发生何事?”
士兵跑过来:“金贼向东退走十数里!于路中央扎营!”
岳飞踟躇了一会儿。
这是发生何事?
难道长公主扎的小人,嗯,长公主施的神术,嗯,漫天的仙神,真就如完颜宗望例,又一次千里之外干掉完颜娄室的狗头了?
这想法有点疯,不是岳飞这个务实派会考虑的。
他再想一想之前的种种迹象,终于下了一个不敢轻易下的结论:“咱们的援军果真到了,完颜娄室想分兵阻我在此,他自领兵击破援军,咱们须得赶去救援!”
副将说:“将军!援军既至,必定兵强马壮……”
“你懂什么,”岳飞严肃地说道,“我猜来者多半是徐相公,他虽知兵,麾下士兵却不如咱们这般如臂使指,我岂能任他陷入险境呢?!”
“将军,既有援军,多半是曲帅——”
岳飞听都没听,一夹马腹:“儿郎们!”
曲端领兵翻越雁门山,跋山涉水赶来救他。
这想法比长公主扎小人干掉完颜娄室更魔幻,差不多就是那种岳飞在汴京地摊上看到过的,类似什么《团宠是个大小眼》《每个将领都爱他》那种滞销书的级别。
岳飞是个务实派,他自己在心里将这句话默念了一遍,不去听副将说什么了。
他必须追上正在当道布置防御工事的金军。
北方的冬天,天黑得尤其早。
这一仗大家都必须做好准备,从白天打到夜里。
士兵们一边走,一边从口袋里拿出了一把不知道什么东西往嘴里塞。
风就吹在他们脸上,跟那一把东西一起窜进喉咙里往下咽。他们假装自己吃下去的是黄河边大营里的美食,他们都吃过金国送来的羊,脂肪厚实,烤一烤就流油,他们要用炊饼将油都擦干净,连同羊油上的热气,一滴不落都吃下去。
小岳将军平日里连荤腥都不沾,可不曾亏待了他们。
长公主连一件好衣服都不穿,可也不曾亏待了他们。
这厚实的热气还在他们肚子里,士兵们就凭着这口气,终于在天黑时走到了那个路口。
这路口并不宽阔,两旁都是黑压压的山,中间一团火。
岳飞叫士兵停下缓一口气,金军是不许他们缓这口气的,那团伙就剧烈地抖动起来。
完颜娄室的重骑兵留了一支,此时踏着黑夜就冲向了岳飞军。
岳飞高呼:“大宋!”
士兵们齐齐地和一声:“必胜!”
重斧兵已经站在了最前排,每一个都着重甲,每一个都站得如同一座山!
完颜娄室的猛安兵并不吃惊。
这是精锐中的精锐,总有
脸红心跳